各供应商:
根据《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关于招募充电桩设备供应商补遗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决定对公告进行澄清和修改如下:
第一条 报名登记表及准入条件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17时00分至2025年1月19日17时00分”,修改为“2025年1月17日17时00分至2025年1月21日17时00分”。
第二条 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1月24日14时00分至2025年1月24日14时30分将供应商入库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根据充电桩设备供应商综合评分表评分细则准备的附件)面交采购人。修改为:2025年1月26日14时00分至2025年1月26日14时30分将供应商入库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根据充电桩设备供应商综合评分表评分细则准备的附件)面交采购人。
第三条 公告第一章充电桩设备供应商申请准入条件第2点“具备充电桩设备生产企业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具备充电桩设备生产企业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能够用以证明其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其他有效材料”。
采购人: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