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评议工作开展以来,省高管局路政一支队龙南路政大队为了完善路政案件现场的取证工作,采用录像取证,要求工作人员每次巡查、出现场时都必须携带录相机,明确规定每个案件的影像资料必须刻录保存二年以内,同时要求取证工作必须客观、明了,现场情况尽显其中。 该大队此举避免了路政案件中单一的采用照相机取证的片面性,同时加强了路政案件取证的严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了路政案件现场取证的工作力度,避免了因现场取证不足造成当事人不必要的争议。